清华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高级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 1. 从事建筑设计,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设计总监以及工程总监。 2. 从事室内设计,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获得业内奖项的设计师。 3. 从事园林景观设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设计总监以及主任设计师。 4. 在景观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照明设计等领域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1. 为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资深专业人士提供一个与国内外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设计名家及业界精英学习、对话和交流的平台。 2. 帮助学员梳理出明晰的建筑与室内设计新的发展方向,建立完善的招投标运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管理水平与技巧,完善知识结构。 3. 明确设计类公司的行业属性及管理要点、规范营销体系。 4. 了解并研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的管理、代表作品及服务营销方面的优势,加强国内设计企业的管理及市场竞争能力。 三、师资组成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多所知名院校建筑学院的专家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著名行业专家与学者。部分已授课老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四、课程特色 1. 经典性――整合一流学者、专家教授,贯通古今中外经典设计师的思想。 2. 实战性――结合案例分析及现场参观,融汇行业成功经验。 3. 共享性――与同行业精英深入交流分享成功经验。 4. 永益性――成为清华大学终身学习俱乐部和CDE中国设计精英俱乐部,拥有终身受益人脉资源。 五、课程设置 ㈠建筑文化与理论
㈡建筑设计与创作
㈢不同类型的室内设计
㈣景观规划设计
㈤照明设计、新技术的运用
㈥设计企业的内部管理
六、学员结业及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清华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证书编号可登陆清华网站查询。学员学习档案保留在学院,可供人事组织部门用人参考。 七、教学方式与地点 1.上课地点:北京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采用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授课,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每次三天,时间安排在周五至周日; 3.开始报名时间:2008年6月。 八、报名方式 1. 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持2张1寸及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清华大学学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2. 经审核通过后,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 人民币18000 元/人,费用包括学费、讲义费、教学管理费和文具资料费、学习期间午餐、交流酒会和举办沙龙等。(不含面授期间的住宿及交通费)。 2. 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或现金交至清华大学 汇 入 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收 款 单 位:清华大学 汇 款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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