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文化中心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张家港文化中心是由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位于张家港市城区东部,东起老宅路、西至东苑路、南起长兴路,北至人民东路。占地面积为12万平方米(约180亩),工程规模为76300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为100000平方米(含绿线内道路、绿化、水面)。整个工程分为大剧院、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文化馆、城展馆、服务区等。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欢迎国内景观设计单位积极报名参与,我处最终选择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景观4-5家设计单位参与竞标。所有参与单位应符合如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景观设计甲级资质,社会信誉好,不得挂靠其他设计单位;(2)具有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3)主创设计人员需拥有8年以上专门从事景观设计的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曾独立主持过类似大型工程的设计。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四、确定投标单位程序 我处将根据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及报价,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报价情况确定4至5家单位参加投标,确定的参加投标单位,我处将发邀请函,未入围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五、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