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施工企业被暂停在桂投标资格 施工现场须整改
22日,自治区建设厅通报了全区第三季度第一次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10家施工企业因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被责令整改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 今年8月,自治区建设厅对南宁、百色、玉林等6市在建项目参建各方的履职行为和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了检查。其中,核查了26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情况并抽查26个在建项目。 检查人员发现,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或在建项目存在问题。如有的监理企业监理员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整改要求流于形式等。在施工企业方面,则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验收时,未按规范要求做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评定;一些企业自检制度未得到落实,现场查不到自检记录,有的对自检发现的问题也未做整改记录。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工程实体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如水泥不按批次定期复验、钢筋检验不合格无双倍取样复检报告或退场记录、临边防护不严等。 自治区建设厅发出的通报显示,此次检查,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共有10家。 为严肃检测市场,建设厅责令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涉及的5家施工企业(见下表)进行整改。在整改合格前,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在广西境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桂林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则被通报批评。这些公司在承建南宁市相思湖廉租房13#、14#楼及广西中医学院仙葫生活区等项目中,存在项目管理资料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材料管理不严格、未对工程项目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施工现场进场材料和机械设备审查不严、未认真履行施工及监理职责等问题。 被责令整改的5家施工企业 广西宜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兴国县荣盛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