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要闻 查看内容

合肥:新建民用建筑节能不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2013-8-30 11:3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6| 评论: 0

简介:从安徽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肥市日前对新建民用建筑作出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

从安徽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肥市日前对新建民用建筑作出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指出,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当按照规定同步明确建筑节能要 求;进行规划审查时,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 计,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专项查验,验收报告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项内容。此外,从事建筑节能检测的机构和能效测评 机构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对建筑节能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测、对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热工性能检测、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常先米介绍,今年前11个月,合肥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1330.6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执行率100%。今 后,合肥市将逐步开展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试点示范工作,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70%以上新建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建设。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