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达不到供热分户计量标准建筑项目
摘要: 今后,新建建筑的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热计量和调控装置,具备分户计量的条件。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开、竣工手续。昨日,我省针对即将实施的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
今后,新建建筑的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热计量和调控装置,具备分户计量的条件。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开、竣工手续。昨日,我省针对即将实施的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提出的工作目标,从2010年采暖期起,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与此同时,还要用两年时间完成大 型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为确保新建建筑能够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标准,我省将加大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凡是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将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同时,我省将在今明两年内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36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已申报国家改造项目的城市,将于2010年采暖期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对于广大热用户关心的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后的热价问题,省发改委要求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供热计量工作实施进度,按规定尽快出台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政策。为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先期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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