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济南开始试供暖 供热不达标退采暖费
记者29日从济南市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更好地供热,从今年起济南开始设立供热调试期制度,从法定供热前的一周,即11月8日起,各供热企业开始试供热,同时根据这一周供热情况,及时处理供热初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11月15日起,集中供热用户室温达标。 为保证居民按时按点采暖,避免到期居民家里暖气不热,减少市民投诉,从今年起,济南市市政公用局确定建立供热调试期制度,供热前一周为供热调试运行周。也就是从11月8日开始,各供热单位要启动设备,利用11月8日—14日一周时间进行热运行调试,及时处理供热初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11月15日起,供热设备及管网稳定运行,确保室温达到标准。
济南供热将引入第三方测温 冬天集中供热时,用户室温达不到最低16℃的标准怎么办?以往,会有部分用户进行投诉,要求供热企业到家里测温,但又不认同后者测出的结果。不少人为此呼吁,采取第三方测温方式,让双方都信赖的“中间人”来测量。 为了减少供热纠纷,今年济南市集中供热首次引入了第三方测温,居民可以申请测温,第三方测温将成是否退费的依据。申请 检测机构近期公布 为了提高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今年济南将正式引入供热的第三方测温。居民用户如果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16℃,可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免费室温检测服务。 居民用户对供热单位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据悉,省城将在近期公布第三方检测机构。费用 室温不达标不用花钱 室温检测费用包括居民用户申请检测费用和差额部分,具体检测费用标准待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凡申请第三方检测的居民用户需预先缴纳申请检测费。有消息称,申请一次第三方测温的费用在200元左右,居民需要承担的部分也就是申请检测费为60元左右,不过此消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经检测机构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供热单位须向居民用户支付申请检测费用,还要承担差额部分;供热温度合格或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居民用户只承担申请检测费用,差额部分由政府承担。处理 低于12℃按天数退费 室温检测报告作为退还采暖费的依据。用户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的,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温度为准。 根据规定,经检测室温在12℃-16℃(含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50%;室温低于12℃的,退还不合格天数采暖费的100%。自供热结束之日起,60天内用户可持供热合同和室温检测报告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