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供热办法”明年4月1日实施
摘要: 昨天,记者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今冬将按照新办法演练,其中居民最低温度将达18℃的标准。 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在“2009-2010年采暖供热准备工作会议 ...
昨天,记者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今冬将按照新办法演练,其中居民最低温度将达18℃的标准。
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在“2009-2010年采暖供热准备工作会议”上透露,《办法》明年4月以后开始实施,但从今年就应该按照《办法》中的规定要求进行演练。“比如《办法》中规定居室温度要达到18℃,达不到就涉及退费问题。”李楠表示,希望各区县向供热企业提出要求,今年供暖季要按照《办法》进行演练,做好明年执行新供热办法的准备工作。另据了解,今年煤炭资源比较紧张,各区县目前均着手进行煤炭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