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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遏制垄断装修 物业失职或入“黑名单”

2013-8-29 14:5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4| 评论: 0

摘要:   日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和行政监管深化整治垄断装修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落实各相关责任主体义务,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

  日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和行政监管深化整治垄断装修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落实各相关责任主体义务,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和装饰装修专项管理,建立违法垄断小区装修业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装饰装修企业、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得采取非法、违规手段垄断小区装修业务,威胁敲诈业主(使用人)牟取暴利。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装饰装修备案管理,并实施施工人员持证出入管理制度,如发现本小区有违法垄断装修业务的团伙、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制作《违法垄断装修行为情况报告表》报房管部门备案。

  装修房屋需到物业备案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实施房屋装饰装修、零星施工备案管理制度。凡是业主(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或零星施工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要求业主(使用人)如实填写《房屋装饰装修(零星施工)登记备案表》,附房地产权证、业主身份证明(使用人附房屋租赁协议)、施工合同等复印件;备案表要一式三份,一份由物业服务企业留存,两份由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报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和房管办事处,为社区民警和房管办事处工作人员进小区专项巡查提供便利。

  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处)要严格装饰装修或零星施工动态巡查,应建立装饰装修、零星施工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拆除承重墙、违法搭建等违规施工行为并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业主如遇到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擅自违背合同约定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参与、纵容违法垄断装修行为的,可拨打962121物业服务热线予以举报;如发现装饰装修企业和施工单位擅自哄抬施工价格、威胁业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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