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可收取装修保证金
沈阳某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办理入住时交纳2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锦州市某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缴纳三年物业费;辽阳市白塔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每个业主2000元装修保证金;鞍山某小区物业公司则收取业主地热管网损失费……8月16日,民心网公布了19起物价系统依托该网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事)例,其中9起涉及物业小区违规乱收费行为,涉案内容可谓五花八门。 近期,民心网受理的关于物业公司乱收费的投诉呈上升趋势,物业乱收费令居民心头添堵。本报将物价部门查处的物业乱收费案例予以选登,提醒读者擦亮双眼,今后一旦遇到相关违规收费,不要忍气吞声,可通过民心网予以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1 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沈阳市民反映,在办理入住时某物业公司要求交纳2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沈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物业公司将已收取的332户业主有线电视初装费全部退还,共计6.6万元。 案例2 收取业主地热管网损失费 鞍山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地热管网损失费每平方米15元。该物业公司违反政府文件规定,擅自设立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收取地热管网损失费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经鞍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跟踪办理,违规收取的热能损失费1455元已退还小区业主。 案例3 收取房屋拆改保证金 本溪市明山区某小区收取房屋拆改保证金。本溪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责令将拆改保证金全额退还,共退款71户,合计10.4万元。 案例4 收取装修保证金 凤城市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每户业主1000元装修保证金。丹东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责令该物业公司贴出通知,对入住该小区并验收完毕的业主返还装修保证金,退还528户共52.8万元。 案例5 多收两年物业费 锦州市某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缴纳三年物业费。锦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将多收取业主两年物业费2.2万元全部退还给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