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楼房装修完工 3年讨不到工钱
昨日,江苏宿迁籍的农民工盛子寒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2008年年底对位于海口青年路山内三里的一栋7层楼房进行装修,由于该楼房曾被法院判决上缴国库,加上数次“易主”,使得他的装修工钱被拖欠了3年,虽多次讨要,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装修工干完活拿不到工钱 “我们给这栋楼房做装修,装修完工后却拿不到工钱。”昨日,农民工盛子寒对记者说。 据介绍,盛子寒等几名农民工于2008年年底,开始对位于海口青年路山内三里的一栋楼房进行室内装修,并于2009年完工,可3年时间过去了他仍没有拿到工钱。 盛子寒表示,他从事装修工作,主要负责砌墙,工钱一般是按每天150元计算,结算下来,这栋楼房的装修工作,他应该可以拿到1万多元工钱,可是他的工钱至今仍然没有踪影。“2008年年底,一个包工头把这栋楼房的室内装修业务承包下来。我通过熟人介绍,跟着其他工人一起到这里来从事装修工作。当时我们也见到‘房东’了,他说这个房子就是他的,出于信任,我们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就开始做工了。但是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的麻烦。”盛子寒告诉记者,他们以前也经常这样干工,一般情况下都能顺利拿到工钱。但是这栋楼房因为曾被法院判决没收并上缴国库,所以发生了一些他们意想不到的问题。 “当时我们也不知道这栋楼房有纠纷。我们在装修这栋楼的过程中一直都是断断续续,做做停停。装修完后,我们一直拿不到工钱。”盛子寒说。 多次讨要工钱,3年无果 盛子寒说,因为这栋楼房的产权有纠纷,他们的装修工作前后大约持续了7个月时间,但他实际做工的时间并不长,累计起来只有两个多月。这栋楼房的室内装修完工后,盛子寒多次讨要工钱,可3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仍没有结果。 记者了解到,盛子寒他们所装修的这栋楼房,已经“易主”数次,期间有人买了该房屋,然后又卖掉。 昨日,记者前往山内三里采访。记者看到了盛子寒所指的这栋7层的楼房。记者注意到,这栋楼房目前仍然属于停工状态,虽然进行了内部装修,但是外部粉刷安装等并没完成。记者在该楼房的一楼大厅看到,有人在柱子上写着“还我血汗钱”等字样。 据盛子寒介绍,吴×松就是以前他们装修时见到的“房主”。盛子寒告诉记者,当时装修完成后,吴×松只愿意拿出10万元费用,远远低于他们算出来的费用,因此没有达成一致,使得事情僵持至今。 就此,记者采访了工人所指的“房主”吴×松。吴×松表示,房子并不是他叫人过来装修的。而且他受人委托,已经将该房子转让给了一个姓郑的购买者,具体的事情应该找“老郑”。 “由于种种原因,我把这栋楼房买过来后,从今年6月份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我还打过报警电话。”吴×松所指的“老郑”对记者说。 “老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其实也很无奈。 “老郑”告诉记者,他购买这栋楼房之前并不知道该楼房曾经被法院判决上缴国库的情况,他属于善意取得。“老郑”表示,他目前已经拿到了这栋楼房的土地证、房产证,而且购买这栋楼房的时候还缴纳了几十万元的税费,还到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现在每个月要还数千元的房贷。“老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 律师点评 农民工维权需 提供相关证据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指出,由于农民工没有签订装修合同,所以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需要提供当时装修所需材料的清单、相关人员的证言、其他文字或图像材料等相关证据。另外,根据民事诉讼举证的概然性原则,从事装修的农民工只要通过相关的证据链能间接证明装修行为的存在,也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陈剑律师认为,对于这栋房屋曾被上缴国库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折价变卖等方式,合法取得该房屋财产,则是法律允许的,转让也是可以的。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房屋并予以出售,则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的任何买卖合同都将因损害国家利益而成为无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