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全装修房可别被“送装修”所忽悠
家住上海宝山的林先生购买了位于闵行地区的公寓房,他对小区规划和房型都比较满意,该楼盘是全装修房,可以省掉装修的麻烦。售楼小姐引领他去看了看样板房,说是交房时房屋的装修和相关设备与样板房是一致的。在谈到合同时,售楼小姐拿出了样本,但是样本中没有装修价格和标准。售楼小姐解释说装修是赠送的,标准定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关于卫浴、厨房设备,合同中只说明是品牌产品,但无具体品牌和型号。林先生问怎样才能保证交房时装修和样板房一致,售楼小姐肯定的说:“样板房是跑不掉的,你放心好了。”但林先生发现合同中并无交付房屋和样板房一致的约定,于是林先生就留了一个心计,向律师请教。 律师提醒购房者,买全装修房千万不要被“买房送装修”所忽悠。因为是赠送,装修可以不包含在房价中的,也就是说买房人没有就装修单独付款,那么,如果装修出了问题,最多要求开发商维修,要求赔偿就没了合同依据。但是,开发商赠送的装修,实际上已经打入房价之中,也就是说买房人实际上是支付了对价的。 这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买房人想维权时,就会发现困难重重。比如买房人发现装修标准达不到每平米2000元,向开发商讨说法时,开发商可能会两手一摊,一句“谁承诺你2000元的标准了”就把买房人挡了回去;如发现卫浴、厨房设备和样板房不是一个品牌,开发商完全可以说样板房归样板房,合同又没规定同样板房一致,甚至到时样板房根本就荡然无存了。 律师告诫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坚持把装修价格标准明白无误地写进合同,并且把相关卫浴、厨房设备、地板、防盗门、涂料等的品牌、型号都写在合同附件中。购房人应尽量避免签订装修价格标准不明且含有“家电、家装系赠送,房价不包括家电、家装,买房人不得要求出卖人对家电、家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之类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敢将全装修房屋买卖应有条款或买房人合理的要求写进合同,那么就足以表明开发商在交付合格的全装修房上没有自信,也就意味着交付的全装修房可能会出现问题,这样,买房人在签合同时就要多加留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