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丢失装修保证金收据 工商调停物业退钱
摘要: 去年,武平县张先生在县城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2月套房装修完成。通过该小区物业公司验收后,准备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时,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当初物业公司开的那张收据了。张先生将情况如实向物业公 ...
去年,武平县张先生在县城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2月套房装修完成。通过该小区物业公司验收后,准备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时,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当初物业公司开的那张收据了。张先生将情况如实向物业公司反映,没想到对方却以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张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存有底单,可以证明自己已缴纳装修保证金。在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日前,张先生向武平县工商局投诉,希望帮忙协调解决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 接到张先生申诉后,工商人员立即联系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张先生先进行登记,需要查证后给予回复,并称张先生没有收据,不能证明他交纳了装修保证金,即使找到底单,由于张先生自己将缴费凭据丢失,责任应该自负,不能要求再退钱。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人员经过认真调查后认为,申诉人张先生所述基本属实。按照当初套房装修双方签订的协议,工商人员认定,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能以收据是否存在为理由,应该是以“装修有无违反合同规定”作为退还标准。为此,工商人员反复耐心地做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将1500元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给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