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 商品房装修质量差
3月7日,省消协对外发布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十大案件涉及电器、农机、医疗保健品、汽车、房产等多个领域。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十大案件案值未必大,但均具典型性,希望十大案件能警示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借鉴。 案例一:煤气灶爆炸伤人 消协调解化纠纷 2009年7月,邯郸消费者吕某的母亲从当地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煤气灶具,然而在2011年12月19日中午使用中却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其母右手被严重炸伤、右耳震聋。事后,商家在给付其母3000元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吕家提出的其它费用。 丛台区工商局、消协接到投诉后,组织了调查和调解工作,最终由厂家支付吕母医药费6000元,一次性补偿各项损失费29000元并为其免费更换新燃气灶一台。 案例二:买到“三无”空调闹心 两地消协携手维权 2011年3月16日,武强县30余户农民联合花款18.3万元,从山东省泰安市一山空调设备厂购买了100台柜式水温空调器。货到后,农民发现该批空调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认为所购产品与其承诺严重不符,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并向县消协求助。 武强县消协受理此案后,积极协调供货商所在地消协组织调查和取证工作,最终在泰安市泰山区消协的大力配合下,为双方达成退货和解协议,由生产厂家为农民办理了退货手续,同时由泰山区工商局对该厂的不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三:存款业务变成保险 退还保费赔礼道歉 2010年2月10日,唐山消费者芦某的女儿到某银行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到银行后,一群身着该行工作服的人员向其推销保险业务,称:此类保险业务与银行存款业务完全相同,不仅可以随用随取,且利率远远高于银行标准。该女误以为是银行的新型业务,遂将10万元以其母的名义购买了保险。事隔一年后,芦母因急需用钱取款时,才得知该款已经购买了一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出售的保险业务,如要退保只能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退还8.4万元。 经调解,由保险公司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全额退还保费。 案例四:劣质农机坑苦农民 消协调解全额退款 2011年8月,邢台临西县消费者陈先生花款6.3万元从县农机门市部购买了一台玉米收割机,秋收时,该机出现多处机械故障问题,虽经技术人员维修,仍未全面解决。无奈,陈多次与经销商交涉,要求退货,但经销商却迟迟以与生产厂商沟通未果为由进行推辞。 临西县消协确认农民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由农机门市部全额退还货款,有利地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食用保健品加重病情 莫要轻信广告宣传 张家口消费者张先生的妻子因患脑瘤,术后身体一直不好。2009年8月,张先生无意间接触到一种名为破壁松花粉的保健品,销售人员宣称服用该品可以调节人体免疫力,增强抵抗力。张购买了价值3000余元的破壁松花粉,让妻子长期服用。2010年3月,医院复查结果显示:脑瘤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增大了。张找到破壁松花粉的销售人员,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销售人员则认为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导致张妻脑瘤复发的原因也根本不在保健品,双方协商无果。 经调解,由破壁松花粉的销售商一次性退还消费者货款2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