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2年3月1日上午11: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公司总经理投资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总经理李介平先生行使下列职权(法律、法规、证券监管制度、公司制度有特殊规定需要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事项除外):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