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代表建议节假日不得施工
摘要: 南京市人大代表汪旭东提出,《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规定,在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但是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产生噪音或振动的装饰 ...
南京市人大代表汪旭东提出,《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规定,“在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但是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产生噪音或振动的装饰装修严重扰民、破坏居住环境的问题,目前却未受到《条例》的规范。为此他建议,增加“节假日期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