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自拆大运外墙装饰遭举报
推拉窗被换成铝格栅,好似眼前被蒙上一层纱,商铺不想再“暗无天日”,自行拆除属大运市容提升的外墙装饰,却遭人举报。其是否属于市政设施?昨日,针对南山南新路有商铺私拆大运装饰墙一事,区建筑工务局负责相关整治工程的项目主任否认业主拆掉的是市政设施,表示如有合法手续可以改造。 执法队咨询工务局未获回函 南新路3016号商铺业主姚女士近日遇上烦心事:商铺二楼刚出租给一家眼镜行,应租户对房屋采光的要求,姚女士将大运期间建设的铝格栅外墙装饰拆除,此为深圳迎接大运所做的市容环境形象提升工程之一。殊不知,这一拆,竟遭人举报,被暂时叫停。 几天前,南头街道城管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后介入调查,铝格栅是为迎接大运所做的“穿衣戴帽”工程,其是否属于市政设施?是否允许业主私自拆除?为了弄清楚,执法队于一周前向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去函咨询,但是截至昨日,执法队仍未收到回函。事态陷入僵局。 旁边商铺未全换成铝格栅 昨日,南都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商铺业主姚女士,她称二楼外墙原本安装的是推拉式铝合金窗,但是,今年7月,在没有人找她沟通的情况下,南新路综合整治工程队将其铝合金窗换成了铝格栅。“我当时在广州,等我知道时,窗户已经被更换一半,去找工程队理论,对方说大运会过后可以再拆,为了支持大运,当时也就算了。”姚女士说,那会二楼是出租做劳动资源市场的,对采光要求没那么高。如今二楼商铺租客易主,将开一家眼镜店。考虑到采光问题,才出现上述一幕。 南都记者在现场留意到,与这间商铺并排的还有金行、手机行,金行二楼并非全部采用铝格栅,而是留有部分铝合金窗,便于商品展示区之需光线。手机行二楼则全部被铝格栅拼接起来的,光线阴暗,无法作商用,只好做仓库和饭堂。 商铺业主:“被整容”就成了市政设施? 商铺业主姚女士认为,商铺是自己的房产,她为维护采光权,有权对外墙进行重新改造。她质疑,难道老百姓的房子被公家“整容”就成了市政公共设施?“我只是想恢复原来楼宇的结构。”姚女士强调,不排除走法律途径维权。而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按照法律规定,公共设施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其公共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非经法定程序,相关部门、机构或者组织无权实施改造。” 昨日,南头街道执法队回应,介入调查后发现,对于这块定性,法律条文并不明晰,故向区建筑工务局发函咨询。如果其确定不可以对铝格栅进行拆除,该商铺业主这样做就是违法拆除市政设施,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令责任人对铝格栅进行恢复。 项目主任:改造手续如何办我也不清楚 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南新路综合整治工程的项目主任张部长解释,像道路、园林绿化等这才是市政公共设施,不允许擅自破坏,而南新路外墙改造是装饰工程,不是市政公共设施。“商铺作为个人私有财产,我认为是可以改造的,但是要走程序办合法手续。”那该去哪里办手续?“不清楚,不知道,不是我管的事。”他说。 至于业主投诉是在不知情下“被整容”一说,张部长称,这是不可能的事,所有项目改造之前都会印发改造通知,会张贴在每栋楼前、过道等处,但不会逐个电话通知业主或征得签名,因为很多楼宇涉及到的小业主太多,不可能一一打电话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