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空调不慎伤房 电器公司被判赔偿
摘要: 电器公司为客户安装空调时,不慎将承重梁钢筋打断,使客户为维修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推诿赔偿,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电器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客户黄先生经济损失500元。 2007年4月黄先生准备装 ...
电器公司为客户安装空调时,不慎将承重梁钢筋打断,使客户为维修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推诿赔偿,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电器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客户黄先生经济损失500元。 2007年4月黄先生准备装潢房屋,他向上海某电器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7.1万元的家用中央空调,双方签定了空调系统销售和安装合同书。电器公司负责空调系统室内外机的安装,冷媒管、风道管等的制作安装及保温等,并交付客户验收、使用。黄先生因事外出委托朋友李先生照看安装,公司安装人员在操作时,为使冷凝水管穿行,安装人员在客厅的横梁上钻了一孔,使横梁内的钢筋被击断. 为对击断钢筋的横梁进行加固,黄先生支付加固费用共500元。此后,黄先生与电器销售公司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可是一直没有结果,于是黄先生将电器公司告上法院。在法庭上,电器公司辩称,“安装合同”并未对哪方负责钻孔进行约定,在空调安装过程中,黄先生的委托人李先生并没有对钻孔位置提出异议,因此自己没有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器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空调设备公司,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并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尽到谨慎义务。由于其公司的安装人员错误指定钻孔位置,使黄先生的房屋造成损坏,给其造成了损失,故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