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工程要设“问题处理组”
房子质量有问题,是买房的市民最怕遇到的事儿,要是再遭遇投诉无门就更糟糕了。 11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监督站得知,该站最近为建筑工程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其中要求住宅装饰安装前,要先装“样板间”,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面施工;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后,施工单位要设专门的问题处理接待组。 “样板间”合格后才能装饰装修 刷的漆有裂缝,墙壁有空鼓,这些通病虽然不是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的大毛病,但总是让新房主们“不爽”。 近日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出的《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要求住宅工程应实行“样板引路”。 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每个单体工程至少选择一套(户)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只有这套“样板间”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有了这些样板间,工人就知道怎么抹灰,怎么做模板,怎么搭建脚手架,怎么堆放材料。”该站介绍,房屋装饰安装工程中几乎所有的流程与环节,工人都能在“样板间”中快速找到答案,并以此规范施工。 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表示,把主要施工流程和施工难点在建“样板间”阶段全搞定,既可以提高施工效率,更是为了以标准化手段防范质量隐患,让老百姓住上装饰质量可靠的房子。 住宅工程要设“问题处理组” 拿到新房是件喜事,可是拿到的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就不得不向开发商要求维权。不过在这个问题前,新房主常常成为“皮球”,被踢来踢去。 为了把房屋质量投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新要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安排由专业技术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在现场挂牌设立质量问题受理、处理办公室;而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仍要继续履行职责,保证住户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处理结果令业主满意。 同时,问题处理小组在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给开发商前,不得解散,并定期做好业主质量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