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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错房 业主新房被他人装修入住

2013-8-29 14:0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8| 评论: 0

摘要:   9月28日,雨湖区白石公馆业主易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白石公馆买的一套房子,两年没住人,就被其他业主装修住了进去,她收到催缴电费的通知单后,才发现。   易女士说,2007年,她在雨湖区白石公馆以每平 ...

  9月28日,雨湖区白石公馆业主易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白石公馆买的一套房子,两年没住人,就被其他业主装修住了进去,她收到催缴电费的通知单后,才发现。

  易女士说,2007年,她在雨湖区白石公馆以每平米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新房(02、03号),但买房后她一直没交房拿钥匙。

  2009年,市电业局发给她一张催缴电费的单据,这一看,易女士发现白石公馆那套没住过一天的新房(03号),竟有了不少电费。

  随后,她来到新房查看,发现毛坯房不仅装修一新,还住了人。敲开房门后,易女士找到这位业主,两人一谈才知道,由于开发商的疏忽,误将易女士的新房交给了楼上的住户。

  易女士之后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的项目负责经理马上赔礼道歉,并承诺将新房(03号)尽快退还给易女士。另外,仍按2007年的房价(均价3000元),提供两套新房供易女士购买,以作补偿。

  得到了开发方的承诺,易女士放心了。可是两年过去了,开发商的承诺却迟迟没兑现。

  2011年9月27日,易女士再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此事,却被告知两年前承诺的那位经理,目前已离职,因此承诺无法核实,只能重新协商补偿方案。对此,易女士认为开发商是看着房价节节攀升,才不愿意履行当初的补偿协议。

  9月28日,我们找到了白石公馆开发部的负责人王先生。面对易女士的指责,王先生坦言,2007年交错房的确是由己方疏忽引起,但易女士目前所提的补偿条件公司不能接受,愿意走法律程序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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