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供热和城市污水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供热和城市污水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结合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特点,制定了《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和《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和统一编号。现予印发,供各地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时执行。 《示范文本》主要体现了特许经营协议的原则性要求,各地在签订具体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