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对家装辐射达标率问题召开新闻通气会
据上海环保局网站,8月8日部分媒体报道和转载了“上海市环保协会今宣布家庭、办公楼辐射抽检结果:本市家装低辐射达标率不到一成”的新闻,此报道引起了部分市民一定程度的恐慌,本市建材放射性超标问题是否的确如此严重?市环保局作为本市放射性污染统一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相关辐射防护、辐射卫生、建材检测方面的专家,对室内装修建材问题进行研究,对本市家装辐射影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市家装辐射问题并非报道所述那么严重 首先,环境辐射水平不能作为剂量率超标的判断标准。 上海市环境辐射本底水平是在原野上的辐射剂量水平,测量结果反映的是特定地区陆地γ辐射与宇宙射线的剂量水平,不同的地点测量数据是有一定变化范围的,如上海的本底上限为0.13?Gy/h,广州本底上限为0.27?Gy/h,成都本底上限为0.32?Gy/h。而建筑物内,测量结果反映的是陆地γ辐射、宇宙射线、室内四周建筑物与装修材料的剂量水平,其测值与本底水平无可比性,室内的γ辐射剂量率水平一般都要高于室外,它也是属正常天然辐射水平。 地球上任何环境都存在放射性,生物界乃至人类在千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一直存在于天然辐射照射的环境之中。在这样的低水平辐射照射下,对人类并未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乘飞机、戴夜光表、做X射线检查与吸烟等都会接受一定的辐射剂量,人体受到的天然本底照射根据地区不同程度也有所区别,按平均1年中大约受2.4毫希沃特的照射。 其次,仪器读数并不是某个地方的实际辐射剂量值。 某处的辐射水平应该是用科学布点测量得到的数据计算后的数值,且向公众出具的监测数据必须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给出,以保证不同单位、不同仪器测出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因此,进行环境本底的测量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使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仪器,并经过规范的计算得到的。那种“租借服务”“自助式监测”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再次,国家标准规定对公众的剂量限值应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源的照射 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对公众的剂量限值为:年有效剂量1mSv,这个剂量限值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源的照射,根据国际上公认的说法,公众每年所接受的天然辐射剂量约为2.4mSv,而报道中严重混淆了此概念,依据本底不同而进行安全健康等级划分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由于使用判别标准错误、数值计算的不科学以及对国家标准对公众的剂量限值不合理应用,从而得出的“本市家装低辐射达标率不到一成”说法是不正确的。 二、2010-2011年本市建筑材料产品抽查情况 根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将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作为重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10年,共对建筑石材、瓷质砖、水嘴、坐便器、胶粘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内外墙涂料等26类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查1186家生产企业的1292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86.3%;今年继续开展对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已完成抽查的有建筑石材、水泥、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5种产品,共抽查168家企业的175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83.4%。 目前除花岗石、瓷质砖外,其他大理石、卫浴等产品标准均尚未作放射性的要求,也无强制性认证要求。为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开展对建筑石材和瓷质砖抽查时,将放射性指标也列入考核项目。2010年抽查瓷质砖产品31批次,覆盖本市生产企业,未发现放射性核素超标问题,2011年还在抽查中;2010-2011年两年共抽查天然花岗石和天然大理石产品109批次,有5批次花岗石产品不符合明示的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要求,其中2010年是3批次不合格,2011年是2批次不合格,对于这些放射性核素限量超标产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公告,并督促产生企业进行了整改,确保放射性核素限量超标的产品能够按标准要求重新分类并使用。可以说,通过政府监督,企业自身对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把关也越来越严格了。 下一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中放射性指标的监督,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 三、为避免家装造成的辐射影响的有关建议 (一)装修时,建筑材料的选材尽量做到要求销售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2010)的检测报告,选用检测报告标明为A类的建筑材料进行室内装修。 (二)对已装修好的建筑物,若怀疑其辐射剂量偏高,可委托辐射检测项目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进行室内氡浓度的测量。《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规定室内空气中氡的年平均浓度标准为400Bq/m3,若超过该限值,可采取更换部分建材、加强室内通风等措施来减少辐射影响。 四、有关声明 经查,本市没有名称为“上海市环保协会”的机构,但有一个名为“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机构,市环保局不是其业务主管单位,也不是环保部门的下属机构与辐射环境检测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