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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3-8-29 13:5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2| 评论: 0

摘要: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本会会员企业: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指导思想以来,2007年中共十七大、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中共十七届五 ...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本会会员企业: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指导思想以来,2007年中共十七大、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十二五”开局之年更加重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2011年3月31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五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2011年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2011]67号)。党和国家的要求,为“十二五”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指明了方向。

  2010年10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发函委托我会信息咨询委员会“开展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并进行评估工作”。根据要求,2011年4月25日,课题组提交了《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2011年5月20日,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批复我会信息咨询委员会《关于委托开展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函》,要求在前期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开展行业的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力量,扎实推进。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以及五部委、住建部关于两化融合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委托我会信息咨询委员会的职能,经研究决定,在我会连续六年召开了三次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和连续开展了三年的“行业信息化创新成果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

  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的评估,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一项重大的创新工作,行业两化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在信息咨询委员会)将努力工作,不断完善,使政府信赖、行业信任、社会认可、企业满意。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业两化融合评估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是指:以加快行业从两化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远程办公和远程工程控制”为代表的信息化和以“成品工厂化、施工机械化、现场装配化”为代表的工业化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围绕调结构、转方式,精细化、规模化,把先进信息技术融入到设计、施工、

  管理、研发、技术、人力资源、商业模式、资源利用、企业影响力等各个环节,实现企业的高成长、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并在“十二五”期间取得实效。

  2.工作方针。全面提高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建筑装饰行业两化深度融合,基本点是对信息社会发展形势的清醒认识;着眼点是形成可持续发展和更加依靠信息资源发展的坚实基础、内生动力和创新经营模式;着力点是加快企业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的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细分市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原则是坚持以满足企业、行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紧迫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信息化发展为支撑,坚持应用创新和高水平发展,为转变发展方式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领导。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原“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由“建筑装饰行业两化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取代,名称改变,职能转变,任职不变。领导小组组长:黄白(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信息部主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田万良(信息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吴恩振(信息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

  4.工作重点。一是已经行业评价的2008~2010年11个省直辖市69家拥有105项行业信息化创新成果的企业、32家2010年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先进单位、首批10家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产业化实验基地”为代表的有两化融合基础的企业;二是以公装百强、幕墙50强的行业领军企业以及1500家一级装修和幕墙为代表的有两化融合需求的高资质企业;三是在新兴细分市场领先和正向国际化发展的行业新领军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

  2011~2012年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分类指导,在过程中及时总结工作规律,完善方案、标准、程序、表彰、处罚、复查等工作,2013年在业内全面推开,确保“十二五”期间取得实效。

  5.工作要点。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评估工作兼顾以下要点:一是高中低水平企业;二是大中小企业;三是软硬实力;四是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五是设计水平与施工水平的衔接;六是工厂化生产和社会化采购;七是企业主业和增项资质(如主业幕墙与增项幕墙的企业的区别);八是总体推进和分步实施;九是自主研发和模仿借用;十是标准化和个性化;十一是速度与质量(反冒进)。

  6.工作结合。一是结合商务部2007年委托我会开展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以“发展诚信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为纽带,为两化融合提供支撑,指导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加强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行业道德文化建设。二是结合两化融合提倡建立企业研究院所,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战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两化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创造新的商机。

  二、行业两化融合评估指标标准

  1.指标体系。分为四个且权重分别为:信息化基础建设20分、应用系统模块50分、行业评价5分、工业化水平25分。

  2.指标分级。分为三级:一级和二级指标为各个行业指标体系的共性指标,三级指标为各行业评估指标体系的特性指标。三级指标的设置充分考虑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细分行业的特点。

  3.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是各采集项单独评分,按权重加总得到最终评估结果。各采集项根据评分标准单独进行评分,各采集项评估结果根据权重加权汇总;二是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均以数值表示;三是使得评分结果在[0~100]的取值范围内分布相对均匀,以得分具体表征企业两化融合的发展水平和融合的程度;四是采集项存在缺失的,先对缺项数据给予初始分,再以缺项指标为基准,寻找与这一指标相关的其他指标对缺项分值进行修正。

  修正的规则:对所有样本的相关指标评估结果排序,得到缺项样本的排名,选取与缺项样本排名相同或相邻的样本作为相似样本,对缺项指标赋予所有相似样本该指标评估结果的均值。

  4.程度划分。分为二个:一是融合(总分60~90分);二是深度融合(总分90分以上)。融合——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营造,初步实现主要业务环节的全面覆盖和结合,单项业务应用达到一定的覆盖程度,且能实现更高级业务之间的协同和集成。深度融合——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向深入融合方向发展,加快实现经营模式、发展方式的转变(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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