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产业成烂尾 从包工头到瓜农的转变
2012年年底之前,陈娜(化名)从没和农田打过交道。这个女人在吉林长春是有名的“女强人”:开过饭店、包过工程,就是没种过地。如今,陈娜在庄河市塔岭镇吴山咀村已住了一年。她经历了大棚播种、催肥、收获等一系列“瓜农的工作”,看着近20个大棚里的香瓜,她发了愁:咋卖出去呢? 从包工头到瓜农的转变,陈娜并非自愿。2011年,她承包了大连一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的蓝莓种植基地温室大棚工程。垫资数百万元施工后,“种植基地”始终没有建成,工程款也一直没有支付。在法院作出还款判决后,开发公司始终未予执行。无奈之下,陈娜只好“被迫接手”已建成的大棚,在异乡的土地上当起了瓜农。 美好愿景:垫资建大棚预期收益上百万 陈娜本打算回老家过端午节,想了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6月10日,端午假期第一天,她依旧守在吴山咀村的大棚里,眼看着堆成小山、卖不出去的香瓜发呆。“我得想办法找销路啊,再说买张高铁票来回就得几百元。” 如今的陈娜身上再看不出一点“女强人”的范儿,这与她2011年刚刚来到吴山咀村时的意气风发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时我是来承包工程的,预期的收益起码上百万元。”陈娜说,2011年6月,她和大连一家农业开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由陈娜为其建设一批大棚。“这是个位于吴山咀村的蓝莓种植基地温室大棚项目,前景很美好。农业开发公司方面承诺,工程造价为每个单体温室大棚19.5万元。” 陈娜并不担心拿不到工程款。“无论从发包方的承诺还是从村委会、镇政府的支持来看,这个项目都很有前景。”在塔岭镇2012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记者也发现了关于这处蓝莓种植基地的美好愿景:“2011年新增加大连某某生态庄园等现代农业项目4个,主要产业是蓝莓、美国榛子、大骨鸡散养等。其中生态农业园区一期占地550余亩,可建温室蓝莓240亩,大棚92座,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2012年全面完成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改建“121”农业园区。”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这次承包工程肯定会获得好的收益。”陈娜说,当年签订承包协议后,她立即垫资进场施工。“130米长、10米宽的钢骨架大棚,每个成本至少15万元。”在干完第一期10个大棚后,陈娜再次追加垫资,又施工建设了20个大棚。 无奈选择:工程款拿不到无奈当起瓜农 “到2011年年底,我已经完成了22个大棚,总投资接近500万元。”陈娜说。按照“承包协议”的约定,发包方应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80%,剩余款项在一个月内付清。“直到2011年11月,发包方接收并验收了这些大棚,我还是没有拿到工程款。”陈娜说,过去多年的积蓄,她已全投进了这次工程,还借了不少。但她多次讨要无果,在2012年,她将发包方起诉到庄河市人民法院。同年,法院判决:发包方应支付给陈娜工程款等各项合计403万多元。 但这纸判决一直没能兑现。因为在陈娜起诉工程发包方的同时,这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负责建设的“蓝莓种植基地”和“生态庄园”已经陷入了建设僵局。记者从吴山咀村村委会了解到,最初这家农业公司租赁了吴山咀村5个自然屯的400多亩耕地,共准备建设35个大棚。“一开始的规划很好,说要在这里建设以蓝莓种植和采摘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生态基地园区。”但很快这个规划就陷入僵局大棚的建设由承包商垫资、农业公司甚至还拖欠了村、镇政府的部分款项。“法院判决后,我一直都找不到这家农业公司的负责人,也别提拿回欠款了。”陈娜表示。 钱投进去了,唯一换回的是22个大棚。为了减少吴山咀村和承包商双方的损失,村委会方面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因为法院判决陈娜享有所建设大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此村委会将陈娜建成的大棚以及所占土地租赁给她继续经营。在此之前,村委会已经解除了与农业公司方面的租赁合同。 “我来建设大棚是为了赚工程款,可不是为了种大棚。可如果不接受这个方案,我不知何时才能拿到工程款,更是血本无归了。”于是,在2012年年中,这个曾经的承包商正式转行,当起了大棚瓜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另一家承包商也建成了数十个大棚,同样没拿到工程款。与陈娜类似,这家承包商同样陷入了尴尬境地。记者看到,这些大棚目前还处于“撂荒”状态。按照陈娜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连续两天拨打这家农业开发公司的负责人电话,却一直关机。 尴尬现实:生态旅游项目存在“局部过热”现象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庄河,蓝莓种植以及基于此建设的生态旅游项目本是前景不错的“朝阳产业”,但个别园区、基地的建设存在“局部过热”现象。对产业的发展规模以及市场定位把握都不够准确,同时缺乏对整个行业的深入分析。“建设之前急于获利。项目盲目上马又没有处理好发展规模和速度与行业自身规律之间的关系。项目中途"搁浅"的情况也随之出现。”业内人士认为。 因为一下子踏足一个此前从不了解的陌生行业,刚刚成为瓜农的陈娜再一次面临血本无归去年她先投资80多万元种植西红柿,可是不掌握种植规律,大半冻死。随后她改种香瓜,今年5月收获了。“但是今年的香瓜价格很低,我不懂行,一点销路都没有。”陈娜更担心的是,从法律角度而言,她还不是这些大棚“真正的主人”。辽宁畅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力律师解读说:法院判决中的“优先受偿权”,并不表示陈娜垫资建设的22个大棚已经归属于她。“从法律角度说,这些大棚的主人仍是农业开发公司。只有法院将其拍卖,陈娜才能优先受偿。”王律师表示。 结束采访前,陈娜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收香瓜的小贩子打来的。对方要收“一车瓜”,价格压得挺低。“没办法,哪怕只买10斤瓜我也干。”这个城市出生、城市长大的生意人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农田大棚,无奈的叹了口气。路边,“蓝莓种植基地”的标牌还竖在那里,但美好的图景目前还停留在规划中。能留下一点希冀的,只有一半改种香瓜、一半尚未封顶的成排大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