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建筑业潜规则:包工头风险无限大
信任为王的包工头圈子,碰上骗子的时候, 风险被无限放大…… 2012年4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刘华(化名)逮捕。 他们是一个圈子。 在有建筑工地的地方,就有这个圈子。 他们看起来很松散,但又很紧密。 他们被称为包工头。 普遍的印象是:有点钱、没有建设资质、没有足够的力量成立企业,他们的工程来源,几乎全部依靠“关系”。 建立在“关系”之上的合作,最怕的,就是“叛徒”。 花380元做的假合同,一年多时间,以支付保证金或垫付工程前期费用等名义,巴南区刘华骗取7人钱款共计257.6万元。 行骗手法毫无新意,甚至简单拙劣,但却屡屡奏效。 这背后,到底暴露了圈子怎样的隐忧? 一纸假合同 一个“目不识丁”的行骗者,如何靠一纸“承包某部队营房建设”的假合同,骗取江津、大渡口、巴南、璧山等7人钱款257.6万元? 刘华,45岁,巴南区南彭人,初中文化程度。 2012年4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逮捕。据调查,2010到2011年,刘华以支付保证金或垫付工程前期费用等名义,共骗取陈洪、朱琳等7人共257.6万元。 陈洪,江津区白沙镇人,家里有一个诊所。 2009年10月,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陈洪认识了刘华。 2010年11月的一个下午,刘华敲开了陈洪的家门。 他带来了某部队营房和围墙拆建的图纸,还有他与该部队签订的“合同”。他称自己手头有些紧,需要钱做保证金,约陈洪同他一起做。 见陈洪有些怀疑,刘华约陈洪去看工地。 刘华将陈洪及其老公带到某部队,办公室有一块黑板,上面写着营房改建的相关工程情况。刘华指着眼前正在修建的营房和围墙说这就是他的工程。 “我看见他同部队的人打招呼,看起来很熟,工地又确实存在,就打消了最开始的怀疑之心。” 陈洪同刘华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该部队2.5亿的工程和目前刘华已经承包到的总计1120万的相关工程由两人一起做,陈洪出资50万元用作联系业务的工作经费。 2011年1月18日,刘华又以购买施工设备、需要沟通关系等名义向陈洪要了85万元。 钱分三次给了刘华,23万,27万,85万,共计135万元。刘华后还了14.7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