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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建筑业潜规则:包工头风险无限大

2013-8-29 13:2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4| 评论: 0

摘要:   信任为王的包工头圈子,碰上骗子的时候, 风险被无限放大   2012年4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刘华(化名)逮捕。   他们是一个圈子。   在有建筑工地的地方,就有这个圈子。   ...

  信任为王的包工头圈子,碰上骗子的时候, 风险被无限放大……

  2012年4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刘华(化名)逮捕。

  他们是一个圈子。

  在有建筑工地的地方,就有这个圈子。

  他们看起来很松散,但又很紧密。

  他们被称为包工头。

  普遍的印象是:有点钱、没有建设资质、没有足够的力量成立企业,他们的工程来源,几乎全部依靠“关系”。

  建立在“关系”之上的合作,最怕的,就是“叛徒”。

  花380元做的假合同,一年多时间,以支付保证金或垫付工程前期费用等名义,巴南区刘华骗取7人钱款共计257.6万元。

  行骗手法毫无新意,甚至简单拙劣,但却屡屡奏效。

  这背后,到底暴露了圈子怎样的隐忧?

  一纸假合同

  一个“目不识丁”的行骗者,如何靠一纸“承包某部队营房建设”的假合同,骗取江津、大渡口、巴南、璧山等7人钱款257.6万元?

  刘华,45岁,巴南区南彭人,初中文化程度。

  2012年4月29日,江津区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逮捕。据调查,2010到2011年,刘华以支付保证金或垫付工程前期费用等名义,共骗取陈洪、朱琳等7人共257.6万元。

  陈洪,江津区白沙镇人,家里有一个诊所。

  2009年10月,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陈洪认识了刘华。

  2010年11月的一个下午,刘华敲开了陈洪的家门。

  他带来了某部队营房和围墙拆建的图纸,还有他与该部队签订的“合同”。他称自己手头有些紧,需要钱做保证金,约陈洪同他一起做。

  见陈洪有些怀疑,刘华约陈洪去看工地。

  刘华将陈洪及其老公带到某部队,办公室有一块黑板,上面写着营房改建的相关工程情况。刘华指着眼前正在修建的营房和围墙说这就是他的工程。

  “我看见他同部队的人打招呼,看起来很熟,工地又确实存在,就打消了最开始的怀疑之心。”

  陈洪同刘华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该部队2.5亿的工程和目前刘华已经承包到的总计1120万的相关工程由两人一起做,陈洪出资50万元用作联系业务的工作经费。

  2011年1月18日,刘华又以购买施工设备、需要沟通关系等名义向陈洪要了85万元。

  钱分三次给了刘华,23万,27万,85万,共计135万元。刘华后还了1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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