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结果暴露隐忧
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结果暴露隐忧 实施进度不平衡、建设程序不严格、工程投资缺口较大等问题仍存在
6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18个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结果。18个省和54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实施进度不平衡、建设程序不严格、工程投资缺口较大等问题。 阶段性成效显著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工程建设资金,截至2011年底累计筹措、落实资金3000多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校舍安全工程自实施以来,阶段性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更大范围地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全面实现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截至2011年底,18个省已累计加固校舍6841.74万平方米,重建校舍13 871万平方米。经过加固改造和重建的绝大部分校舍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主要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校舍面积比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增加了42%。 二是强化了校舍安全管理。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18个省各级地方政府对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安全排查鉴定,总体掌握了中小学校舍场址分布、建筑质量和安全状况,确定了5.72亿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初步建立了校舍信息档案和全国联网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中小学师生安全得到了保障。2009年~2011年,18个省在中央财政安排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200.9亿元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投入375.33亿元、235.65亿元、768.72亿元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校舍安全改造任务还很艰巨 虽然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地区和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纠正和整改。 18个省经排查鉴定需加固或重建各类中小学校舍5.72亿平方米,各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3年规划中实际安排了2.61亿平方米,剔除因布局调整而自然消减的因素,还有2.69亿平方米(占47%)校舍的改造任务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完成,校舍加固改造任务还很艰巨。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已编制了后续年度工程规划,但有些省的规划没有全部涵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或规划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到学校和项目。此外,审计还发现,有17个省存在部分民办中小学校舍未进行排查鉴定的问题,涉及校舍9483栋;18个省已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中小学校舍中有超过一半未被纳入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涉及校舍6727栋。 个别问题亟待解决 各地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按照全国校舍安全办公室制定的进度时间表和各省3年规划确定的工程进度,校舍安全工程总任务应在3年内全面完成,且要100%检查验收。但从实施情况看,各地进度还不平衡。截至2011年底,18个省实际加固校舍6841.74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3871万平方米,分别占3年规划的69%和86%。此外,审计还发现17个省有1623所中小学的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 个别项目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理和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1279个新建项目、216个加固项目,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2%,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审批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等问题。二是1731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委托或指定等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涉及项目计划总投资10.6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90亿元);109个项目的中标人违规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占抽查项目总数的1.65%,涉及工程中标金额9931.38万元。三是109个项目未实行监理制度,55个项目监理制度实行不到位,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48%;1662个项目完工后未办理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79个项目虽办理了验收手续,但验收工作不规范、流于形式,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 部分地区工程投资到位不及时。一是2009年—2011年,18个省计划投入地方财政资金1547.31亿元,实际到位1379.7亿元,到位率89%;54个县计划投入57.8亿元,实际仅到位36.79亿元,到位率64%,其中9个县资金到位率低于50%。截至2011年底,13个县的650个项目因工程资金到位不足拖欠工程款1.58亿元。二是已到位财政资金下拨不及时,部分被挪用于规划外的其他学校建设或购买设备等。2009年~2011年,山西、陕西本级财政资金8.4亿元下拨不及时。在重点审计的54个县中,9个县的有关部门将工程专项资金4057.06万元挪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6个县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专项资金315.53万元挪用于建设幼儿园、购买设备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省迅速制订整改方案,积极纠正有关问题。其中,5个省的8个县进一步开展了排查鉴定工作,重新制订了规划;10个省的23个县通过强化项目管理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等方式,加快了工程进度;14个省的26个县已将D级危房全部封存或拆除;14个省的24个县通过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规范了建设程序;12个省的18个县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拨资金或归还资金到原渠道等整改措施,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