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工程管理 查看内容

大庆规定建筑不挂“责任铭牌”不得交付

2013-8-29 13:0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4| 评论: 0

摘要: 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率先设置责任铭牌。   日前,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出台新举措,全市新竣工建筑不挂工程质量永久性责任铭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验收备案,工程更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规定,全市新竣工项 ...


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率先设置“责任铭牌”。

  日前,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出台新举措,全市新竣工建筑不挂“工程质量永久性责任铭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验收备案,工程更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规定,全市新竣工项目,包括公共建筑、房地产、商服等所有建筑工程均应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责任铭牌。该铭牌须设置在各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且要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及竣工日期。

  市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庆部分跨年项目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很多新建工程即将迎来验收期。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责任铭牌旨在提高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也是确保合格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