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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铁路桥被压塌案8人获刑 超限站潜规则亟须根治

2013-8-29 13:1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49| 评论: 0

摘要:    阅读提示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郑州市中州大道跨京广铁路大桥被超载货车轧断一案,8名涉案公务人员日前分别因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4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这起造成333万余元直接经 ...

  阅读提示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郑州市中州大道跨京广铁路大桥被超载货车轧断一案,8名涉案公务人员日前分别因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4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这起造成333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的案件,背后则是超限站“以罚代卸”的潜规则。案件发生后,郑州交通系统展开了集中整治活动,对全市1054座公路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对郑州市所有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进行拉网式调查。

  彻查此案的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反渎局的检察官认为,“以罚代卸”潜规则需要从源头予以治理。

  据法院调查,该案案发时,被告人孙百顺任S104线武陟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武陟超限站)站长,负责该超限站全面工作;被告人吉海涛任武陟超限站副站长,负责当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定时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妥善处理,不得擅离职守;被告人马江峰任武陟超限站中队长,负责带领本中队完成当班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当班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被告人马艳明任武陟超限站副中队长,负责协助中队长工作。

  经查明,孙百顺、吉海涛、马江峰、马艳明作为超限站领导或中队领导,长期以来准许超限站工作人员在查处超限运输车辆时,对于主动将货车开进超限院内、愿意接受罚款的车主或司机,采取只罚款,不进行称重检测,不再对超限部分货物进行卸载的违规处理方式。

  2011年4月9日,吉海涛、马江峰、马艳明带领三中队值班。当日15时许,一辆自重17吨、核载12吨、实载42吨的超限货车,经过武陟超限站时,值班工作人员未对该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并足额卸载,仅对车主高金文罚款150元后即放行。

  孙建祥作为当时值班验票放行人员,本应查验车辆初检单、复检单、卸货凭证及罚款票据等各种凭证、单据符合规定后方可放行,但其违反该规定,仅核实豫HC5363号货车150元罚款票据即放行。

  当晚10时许,司机陈建芳驾驶该货车行至郑州市中州大道上跨京广铁路立交桥上与司机李军胜(已起诉)驾驶的自重27吨、核载16吨、实载119吨工业盐的超限货车会车时,因两车严重超限,将桥梁压塌。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孙建祥、马艳明、马江峰、吉海涛、孙百顺身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5个月、拘役5个月、拘役4个月、拘役4个月。

  2011年4月9日,被告人王安林系金庙超限站当班班长,负责现场全面查处超限运输车辆工作,被告人王合明、李志强是该站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疑似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卸载处理、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

  4月9日16时许,王合明、李志强二人未严格按照规定引导经过该超限站的一辆自重27吨,核载16吨,实载119吨工业盐的超限货车进行称重检测,王安林在超限站院内办公室休息,未到现场对值班人员查处超限车辆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未能发现并制止王合明、李志强等人脱岗及

  工作不认真行为,致该超载货车在未进行称重检测并足额卸载超限货物的情况下,直接通过金庙超限站。当日22时许,这辆货车行至郑州市中州大道京广铁路桥上与陈建芳驾驶的货车会车时,因两车严重超限,将桥梁压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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