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加强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工作
1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今后将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 《意见》提出,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要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 《意见》对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具体包括: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 《意见》还要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对《意见》提出的要求做出了积极响应。目前,工信部编制的《岩棉行业准入条件》正在征求意见中。 岩棉是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种。近年来,由于北京、上海、沈阳等地发生大火,当前大量使用的外墙外保温有机材料的防火弊端暴露出来。在市场占有量达90%的有机保温材料的销售处于停滞之时,作为达到防火等级A级的外墙外保温无机材料——岩棉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良机。 业内人士指出,工信部的准入管理将提升龙头企业的主导地位,而最新发布的《意见》,为岩棉等A级材料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提供了契机。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