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汕尾塌楼工程或两层转包
汕尾建市以来最大安全生产事故“11·22”塌楼事故的原因被初步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所造成”——但记者采访时发现,这座工行汕尾市分行培训中心在建工程发生坍塌时施工单位不是承建单位。 一个民间召集组成的施工队竟然揽下了这个工地的泥工活,而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个工地不止一个施工队在“分包”。有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施工队的小包工头都是从一个叫“阿广”的本地人那里分包项目,这个建设工程至少存在两层转包的问题。 33岁的杨远六是一名泥水工,他和其他十几名泥水工,都是一名叫杨老三的小包工头找来打这份工的。“每天都是杨老三给我们结算工资的。”杨远六说,平时的施工都没见过有监理人员在场,“杨老三就负责指挥工作,也充当监理人员的角色。”不幸的是,他们的“老板”杨老三,却在塌楼事故中不幸遇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网站发布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称,高度18.6米的钢管支撑架体失稳倾斜造成了这次倒塌。而搭建这些钢管支撑架的,又是另外一个施工队,这个施工队的包工头名叫“阿强”。“阿强”和“杨老三”,分别负责脚手架搭建和混凝土施工。而他们这两支施工队,跟中标承建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都不是下属关系。 知情人士告诉广州日报记者,“阿强”和“杨老三”,都是从一个叫“阿广”的本地人手里拿到的分包业务。 怎么认定是转包呢?“很简单,看看是谁发钱。如果是公司发钱给工人,那不一样。但这里都是包工头发钱,这就是转包。”知情人士介绍说。“阿光是总承包,挂靠了汕头的那家公司(指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究竟受伤的工人是否与工程总承包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存在直接雇佣关系?记者多次拨打了该公司电话,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汕尾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工程转包肯定属于违法行为,但目前没有掌握这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