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开始建筑业清欠 拖欠工资将不能招投标
目前建筑施工已进入冬季淡季,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入结算高峰,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并顺利返乡,山东潍坊市建设局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对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暂停招投标资格,并予以资质、资格限制,系外地进潍的企业,清出潍坊建筑市场。 重点排查三方面内容 近期,受信贷收缩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影响,部分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短缺,致使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日前,潍坊市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三方面排查。一是排查已受理拖欠案件的查处情况,凡是还没有处理结案的,11月底前必须结案。二是排查可能存在的拖欠因素,要覆盖到每一个工程、每一家施工单位,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三是排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凡是没有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要责令立即补缴。排查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市建设局清欠办。 另外,潍坊市建设局还向农民工发放了维权手册。 对企业进行考核扣分 通知要求,春节前各级清欠机构要加强值班,确保对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对来人、来电的投诉举报,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凡是拖欠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要立即协调拖欠单位还款。 对有拖欠行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劳务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因解决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招投标资格,并予以资质、资格限制,系外地进潍的企业,清出潍坊建筑市场。 坚持两原则做好督导 坚持总承包企业负总责,指导督促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在建工程的拖欠,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配合;竣工工程的拖欠,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配合。 另外,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都必须做到及时控制、及时化解、及时处置,绝不能激化矛盾,要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影响社会稳定。对用工单位一时无法筹措资金解决拖欠工资的,可按规定程序动用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