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严查在建工地用工 违反劳动合同法将重罚
即日起,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将以社区为单位,对所有在建工地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10月18日下午,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维权科科长耿运锁及其他工作人员,走进在建的金明园小区,对该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翻开该建筑工地的工资支付单,耿运锁仔细查看着工资支付情况,确认工人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程承包方提供的一摞厚厚的劳动合同,耿运锁等人也仔细翻阅着。据介绍,这些劳动合同有两百多份,合同期限均为一年,工程方雇佣的每一个工人都会签订这样一份劳动合同。同时,该承包方还按规定为工人们缴纳了工伤保险,出具了缴纳工资保障金的票据。 看着劳动监察大队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频频点头,始终站在一边的工程承包方负责人傅海荣也松了一口气。耿运锁表示,该工程承包方在用工方面比较规范。 临行前,看到该单位的“告示牌”张贴位置不够醒目,耿运锁又要求工程承包方将其迁至工地入口处的显眼位置,争取让每一名工人都能看到。“告示牌”上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在工资支付、不得雇佣童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告示牌”也一一明示。据了解,这样的公示牌要求在每个在建工地都要悬挂张贴。 “这上面啥都说清楚了,还有举报投诉的地址和电话呢。”该工地一名张姓工人说道。他还说,现在他的工友们都知道,要是权益受侵害,就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石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董力强表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对使用农民工的在建建筑工地的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资支付记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张贴“告示牌”、参加工伤保险、是否使用童工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要求,以社区为单位,石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对所有在建工地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他们还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自查,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建筑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承诺书》。 为保证检查质量和效果,市内六区检查人员放弃节假日,实行无缝隙检查,保证在检查时间段内完成全市在建工地的检查任务。 董力强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要求,全市劳动监察机构要周密组织,依法实施动态监察,开通绿色维权渠道,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立、快办、快结,摸索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关心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民做事,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预防。同时,石市还要建立完善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拿到血汗钱。 这次专项行动是元旦前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执法活动,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将全面做好检查执法工作,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