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新规严审开挖道路施工行为
每年秋季都是市区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改造工程抢抓加紧施工的时间,道路挖掘在所难免。但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今年秋季随处可见的施工现场设置了规格统一的围挡,没有了“遍地开花”的乱相,成为城市中一道特色的“风景”。据悉,这是德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严控道路挖掘占用采取的新措施。 10月13日,在天衢路一处过街天桥工程正在进行,施工现场被蓝色彩钢板围挡着,上面标明了道路名称、工程期限、建设单位,还挂着写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字样的条幅,这样不但方便了市民出行,还可以使市民了解工程改造期间的各种情况。 据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减少和避免城区道路挖掘,近日德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再出新规,从占道挖掘方式、挖掘施工时间、惩处措施等多个方面,再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道路挖掘、道路占用制约要求。 除对特别重要或具有危险性的,如燃气等工程,对事关市民生活的如自来水等工程,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其他所有申报挖掘计划,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其挖掘、占用道路的必要性;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结合城区道路的维修计划以及其他挖掘申请,分轻重缓急,或要求合并施工,或推迟审批。 在施工时间上,挖掘工程一律在夜间施工;大型道路维修工程也要安排在夜间、周末进行,严禁在平时早晚交通高峰期进行大面积施工作业。控制施工进度,同一工程部分路段开挖施工完毕,恢复道路原貌后再进行下一路段审批,干一段,清一段,维修一段。 除按规定设置围挡处,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有序,防止扬尘;不准在车行道上堆放材料,工程完后把场地清理干净。挖掘和维修的余土、油皮和方砖要分别堆放,车行道路一侧禁止堆放余土,确需堆放的要经过批准并且用安全围挡遮挡。 此外,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首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发出书面违章通知,限期恢复原样。对拒不办理行政许可又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或个人,交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尤其是对屡教不改的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企业的所有市政审批申请,今后将不再予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