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评估 不评估工地不能开工
摘要: 因工程施工挖断天然气、自来水等管道的事情屡屡发生。昨日,郑州市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工程开工建设前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安全监测方案。不评估的,将不允许开 ...
因工程施工挖断天然气、自来水等管道的事情屡屡发生。昨日,郑州市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工程开工建设前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安全监测方案。不评估的,将不允许开工。 根据《办法》,郑州市境内的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米(含5米),在建设前都应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安全监测方案。 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制订安全监测方案的,该工程不能开工建设。安全评估、监测情况和制定相应措施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视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安全;毗邻高压线、高架桥、高大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状况;工程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含围墙、护坡、挡土墙)的影响;施工方法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市政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程度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