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运城两个在建工程受罚
摘要: 9月13日,记者从运城消防支队获悉,运城消防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排查整治时,发现两处在建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为此,运城消防部门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8月30日,盐湖区消 ...
9月13日,记者从运城消防支队获悉,运城消防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排查整治时,发现两处在建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为此,运城消防部门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8月30日,盐湖区消防大队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在运城市黄河文化博物馆建设工地,监督人员发现该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外墙保温层与外墙石材间留有空间,未进行封堵,且保温层外覆盖了一层易燃材料,消防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随即将该工地查封,并对其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5日,芮城县消防大队在对芮城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不符合要求,导线自动喷淋管线敷设未采取防火措施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消防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监督人员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下发了3万元的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