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高层民用建筑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消防支队(简称消防支队)结合“五大”活动,在该州开展了大规模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遏制了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该州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强部署。消防支队党委及时制订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督察指导。按照《方案》的要求,消防支队迅速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实行党委成员联系挂钩制。6月29日,消防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该州151栋高层建筑(包括在建高层建筑)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明确了各党委成员的挂钩联系点。同时,消防支队党委成员还带队主动上门服务,检查了辖区内的新建高层民用建筑,并给出指导意见。 细摸底。该州各地消防部门纷纷派专人对辖区内的高层民用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情况摸底,进一步细化位置分布、产权归属、建设进程和具体用途等,并将摸底掌握的底数进行统计归档,特别是对配备建筑消防设施和设置自动控制室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认真填写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为辖区内的高层民用建筑“上户口”。 同时,各地还对高层民用建筑逐一进行隐患评级,将在建高层建筑和多产权高层建筑作为重点防控对象着重治理,并定期进行隐患整改追踪。在确保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达标的基础上,全面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防隐患“回潮”。 严整治。从6月上旬起,该州各地消防部门纷纷联合建设、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该州高层民用建筑和在建高层民用建筑工程工地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摸清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完好率等基本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社会单位限期整改,并积极指导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本系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支队还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申请挂牌督办,监督其按期整改。目前,该州共派出检查人员120余名,检查单位151家,发现火灾隐患14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通过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了一些火灾隐患。同时,各大(中)队在检查的基础上,还制订了高层民用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了实战演练,全面做好了打大仗、灭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 广宣传。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的同时,各地消防部门还纷纷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影响力强、覆盖面广的特点,采用邀请新闻媒体随同检查、对问题跟踪报道等形式,对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正面宣传,对问题较多、整改态度消极、漠视法规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并大力宣传高层民用建筑、在建工程的防火灭火和火场疏散逃生常识。同时,针对工地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等情况,消防支队还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就地上课,向工地负责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宣传讲解各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防火自救常识,全面增强其防范和自救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