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猛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顽疾”
核心提示 广东省阳江市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在认真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强化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抓重点、解难题、出精品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四轮“巡诊”――整改率达100% 2009年,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阳江市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阳江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此,阳江市委书记林少春明确要求:“这次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要以此为契机,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立足当前,管住长远,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该市着力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分析原因,搞好分类处理,有力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初,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入认真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为更好地巩固治理成果,该市又着重对国土、住建、交通和水利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短短半年内,先后组织了4轮督导检查,采取跟踪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既教方法,又督进度,以“解剖麻雀”的方法,紧盯问题抓整改。 针对工程项目涉及的类型多、存在问题涉及的环节多、整改工作量大等情况,该市专项办明确了问题整改“三个责任主体”。一是各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工程类别的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建设单位提供排查资料,报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三是对存在问题逐一分类分送相关审批及监管部门,由审批及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落实情况审核、签名确认。 这一制度较好地将工程项目问题整改的责任“链接”在一起,使全市整改工作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实施、工程审监部门负责整改审核验收、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办负责督办的运行机制,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运行。 截至6月底,该市存在问题的149个项目中的20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 铲除“毒瘤”――办出精品案件 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是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工程治理工作力度的重要标志。阳江市从案件来源入手,对案件的性质、类型、手段等进行剖析,成功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和典型案件。 河砂,这个不起眼的矿物名字,近些年也成了一块“肥肉”。随着建筑市场的蓬勃兴起,少数不法分子悄悄打起了它的主意,采取低价中标、垄断市场、高价销售手段,从中非法牟利。 2010年1月,阳江严肃查办了阳春市河砂开采串通投标案。这是一起河砂开采围标串标典型案件,不法分子作案手法隐蔽,案情复杂。阳江市纪委积极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动,实现线索互用、信息互通、手段互补,最终成功破案,给予陈某等4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0万元。 “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这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阳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丘志勇说,“如果只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不深入查处腐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就会事倍功半,难以标本兼治。”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投诉28宗,查实22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纪处分12人,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敢于碰硬的底气从何而来?阳江市委副书记、市长魏宏广认为,一是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二是查案小组按章办事,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投诉,公道正派处理问题;三是要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规范运作,只要群众投诉,一经查实,不管涉及谁,案情多复杂,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