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高于36℃停止露天施工
摘要: 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当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筑工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民工、安全发展的 ...
“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当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筑工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民工、安全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通知要求,各建设项目强化施工人员健康保障,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做好值班工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日前还组织开展了市政工地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工人健康档案不齐全的5处工地,已责成责任方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将继续对市政工地和房屋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日前还组织开展了市政工地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工人健康档案不齐全的5处工地,已责成责任方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下一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将继续对市政工地和房屋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