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对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在内)的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以及城市供水、供气、排水、桥梁等安全运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伟新强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四要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同时,姜伟新要求各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及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措施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齐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极大挑战和考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建筑企业要将思想统一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认识上。只有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才能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建成得民心、顺民意、增民利的惠民工程。齐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层级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齐骥强调,强化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抓好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的监督,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不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时,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如强化市场现场监管联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资料和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实施重点督办,并进行通报,必要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直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