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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障性住房月底前开工 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2013-8-29 12:1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19| 评论: 0

摘要: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今年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3.1万套,同时还将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保障性住房月底前全面开工 ...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今年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3.1万套,同时还将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保障性住房月底前全面开工

  据悉,今年,江西省与国家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3.1万套,另外还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制定的时间表,2011年8月底前,各市县须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搬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全面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同时还要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签订。

  12月底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50%以上。而在2012年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2012年9月底前,完成配套设施建设。2012年12月底前,则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形成入住条件。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针对目前建设保障房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江西省特别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不论多长时间,不论人员调到那里,都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放过。

  此外,在筹措资金方面,其中今年新建廉租房中央补助资金支付标准为中部地区400元/平方米,比照西部政策的县500元/平方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0000元/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7500元/户。同时,根据规定,各地还要自筹资金。省财政今年继续安排8000万元奖励资金,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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