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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治理工程领域问题有奇招

2013-8-29 12:3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60|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工程上马,干部落马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怪象。为从源头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从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入手,坚持制度创新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着力从源头上构建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

  近年来,“工程上马,干部落马”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怪象。为从源头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从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入手,坚持制度创新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着力从源头上构建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而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项措施加强权力制衡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权力滥用。建设工程涉及项目发包权、资金使用权和材料采购权,稍有不慎就会诱发腐败。为此,河南省新郑市以“放、限、制、换”为切入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权力制衡,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

  “放”即放权。工程建设实行层级负责制,明确单位班子成员、中层领导的职责权限,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限”即限权。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坚持财务、工程材料等部门互相监督、形成权钱分离、互相制约的规范化运作程序。

  “制”即制权。建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大额资金使用、大宗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用制度约束权力。

  “换”即换权。对重点工程建设实权部门和岗位负责人进行轮岗,严防形成关系网,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公共资源实行集中交易

  2009年底成立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放、限、制、换”制度的具体实行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属新郑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效遏制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新郑市根据工程量清单制度,严格实施拦标价评审制度,由新郑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拦标价,有效地控制了漫天要价的情况。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由纪检、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对工程项目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实行中标公示制度,从而实现了让投标者明白,让中标者清白的目标。2010年,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383宗,总成交金额19.54亿元。其中,政府采购类2.7亿元,工程交易类10.15亿元、土地和产权交易6.69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37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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