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解决招投标等方面突出问题
日前,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温家宝指出,当前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今年将着力解决招投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充分认识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围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极其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长期问题与短期问题相互交织,尤其是一些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再加上腐败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产生叠加效应,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 当前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集中出现在招投标环节。不少招投标流于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开进行,实际上暗箱操作,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一些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部门或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推荐施工企业或供货商,背后往往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有具体措施,温家宝强调:第一,要严格禁止权力介入。政府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的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成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的步伐。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促进有序竞争,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第三,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社会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招标结束后需要修改原定招标条件的,要重新招标,防止有关领导干部与企业串通,弄虚作假。建立健全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招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的制度。对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要进行专项处理。 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不得损害群众利益 温家宝指出,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领域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比较严重的领域。一些地方不顾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开发商搞权钱交易,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极端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今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都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办事。对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必须由政府组织实施,禁止建设单位参与,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