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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十年新楼纳入旧城改造 当地政府被指参与商业开发

2013-8-29 11:5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3| 评论: 0

摘要: 当地居民称,一些建成刚四五年的楼房也要被拆。央视截屏   范围涉及500亩土地,1800多户住户,当地政府被指参与商业开发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许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一些城 ...

当地居民称,一些建成刚四五年的楼房也要被拆。央视截屏

  范围涉及500亩土地,1800多户住户,当地政府被指参与商业开发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许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一些“城中村”、“棚户区”和“危旧房屋”进行拆迁和改造。这原本是一件造福居民、造福城市的好事情,但在云南省普洱市,一些建成才十多年的楼房也被纳入了“旧城改造”范围,让人们感到十分困惑。

  为什么那些破旧、简陋的老街区没有纳入旧城改造,而处于黄金地段并不算旧的房子却成了旧城改造对象?

  家住普洱市的69岁退休老人潘瑶这些天一直非常焦虑。因为他花了全部积蓄买下来准备用来安度晚年的这套房子,马上就要被拆迁了。潘瑶老人的房子被拆迁,是因为普洱市政府的一个“旧城改造”计划。

  今年4月,普洱市政府连续出台两份文件,上面分别写明是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市政府将对中心城区进行旧城改造,部分地段将进行拆迁,范围涉及500亩土地,1800多户住户。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所有住户都必须签订完搬迁协议的期限。

  文件明确,拆迁范围包括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等五大片区。这些都是普洱市中心城区内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建筑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建的,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甚至才建成几年。

  记者看到,在普洱市中心城区还有不少老街区,破旧、简陋、生活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很差。然而,这些街区却不在此次旧城改造范围内。对此,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表示,新旧是一个相对概念,是表述和理解的不一样。

  质疑

  政府出面商业开发

  根据我国《循环经济法》第25条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进行拆除。

  普洱市的这个旧城改造项目是否是用于公共利益的开发项目呢?记者发现,在普洱市政府下发的所有关于这次拆迁的文件和公告中,以及当地国土、规划等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中,都没有看到对这些土地的用途作任何具体说明。

  但是记者发现,在一份“普洱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中,这些将要进行拆迁的土地,都已经标注上了挂牌拍卖的时间。

  胡剑荣证实,此次旧城改造的地块都属于商业开发,“商业集中开发实际上是让这个城市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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