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西省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调研思考

问责 冯印澄 画
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是影响建筑业发展,关系社会安全团结的重要问题,也是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有人把拖欠工程款比做“中国建筑业顽症”,它顽强存在于各种不同类别的建筑企业,而且根深蒂固;有人把它比做镜子,认为它反射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存在的问题;有人甚至断言,这是建筑业的“哥德巴赫猜想”,现在没人能彻底解决它。
山西省拖欠工程款问题,经过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后,三年综合治理,确实加大了清欠力度,终使拖欠工程款问题有所缓解。但据我们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拖欠款前清后欠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拖欠工程款不仅制约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制约企业的发展,而且还危及企业的生存,恶化企业交易信用环境,给社会带来种种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这一问题,从源头上遏制新的工程款拖欠,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工程款被拖欠的现状
1.工程款拖欠的规模呈逐年扩大势态。
建筑领域的工程款拖欠,是指发包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按照合同的约定应当向建筑企业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从总体上看,自2002年以来,山西省建筑领域工程款拖欠的规模在逐年增大,对建筑企业的正常发展产生着严重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底山西省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106.16亿元,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3.8%;2007年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240.10亿元,是2002年的2.3倍,拖欠影响深度为22.6%;2008年1~3季度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19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57亿元,增长19.1%,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6.8%。其中,竣工工程拖欠83.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5亿元,增长28.5%,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42.3%。
2.被拖欠工程款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据统计,2008年1~3季度国有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65.48亿元,占全部拖欠数的33.3%,拖欠款影响深度为34.4%;有限责任公司被拖欠工程款达103.60亿元,占全部拖欠数的52.7%,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3.2%。这些充分表现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山西省一些大的建筑集团公司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工程较多较大,因而工程款拖欠占到一半以上;同时说明国有建筑企业也明显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工程款拖欠占到全部拖欠款的1/3,拖欠款影响深度高于全部企业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
3.省属建筑企业工程款拖欠尤为严重。
2008年1-3季度,省属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75.76亿元,占全部拖欠款的38.5%,拖欠工程款影响深度高达52.3%,高于全部企业平均水平25.5个百分点;中央所属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62.71亿元,占全部拖欠款的31.9%,拖欠款影响度达16.7%;市属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16.58亿元,占全部拖欠款的8.4%,拖欠影响深度达29.9%,高于全部企业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县属建筑企业拖欠款为41.61亿元,占全部拖欠数的21.2%,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6.6%,可见,省属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占全部拖欠款的比重最高,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最大,企业发展动力和后劲均受到严重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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