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然翻阅一份《法制晚报》,一个醒目的新闻标题——《房地产企业漏税1160万元》立马跳入眼帘,内容说的是京城的18户房地产企业偷漏税问题。可是再仔细端详文内的小标题,发现这篇近2000字的消息所曝光的单位远不止这些,共涉及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等11个市级部门,而且所犯的“差错”没有一个是雷同的:这当中既有北京市财政局违规批复部门预算超过2亿元的;也有五区县超范围拆迁,造成14.9亿元补偿款账目不明的;还有少数项目实施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的……尤其是一些未公开的政府重点工程招投标项目,涉及金额竟然超过50亿元,既触目惊心,又让人心寒。事后,笔者跟业内人士聊起这件事儿,他说像这样的事情在各地的工程项目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如果将全国未公开招投标项目做一个审计,估计涉及金额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
尽管公开招标中也藏有不少猫腻,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不良的现象,但总体来说,公开招标肯定要比不公开招标更好一些。因为阳光是一帖上佳的杀毒剂。现如今,就有不少知情的有正义感的网友时常将工程中违规事例“搬”上网络晾晒一番,就足以证明:在工程招投标中,反对暗箱操作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反腐倡廉的行动目前仍占主流!
其实,公开招标中有猫腻,不是公开招标之错,而是公开招标有时沦为一个摆设,阳光并没有真正照进公开招标的每个环节。这就是为什么有这么多单位和人胆敢以身试法,将原本应该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变为不公开的主要症结所在。
据笔者所知,重大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不仅从国家到地方曾经三令五申,而且《招标投标法》也是这样规定的。可是,为什么这些单位竟然视《招标投标法》为儿戏,明目张胆地大肆搞违规操作呢?缘由不外乎一个,那就是私利在作祟。因为,将工程项目不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既给工程回扣创造了机会,也给腐败酿造了“温床”。据业内人士透露,将工程造价的5%—10%列入“公关费”预算用于行贿,早就是工程领域的一个公开秘密。像这次审计出的超50亿元的未公开招标项目,只要稍加一算,就能知晓有多少财政预算变身“公关费”,又有多少资金流入了个人腰包,还有多少采购款锁进了企业的小金库。这种行为无疑与法律法规是相悖的,也是必须禁止的。问题是,有关部门光审计而不执行《招标投标法》,只做面子“工程”,非但于事不补,还会为不法分子滋生新的腐败“温床”。这是大多数有正义感的人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
以笔者之见,有关部门除了审计这些未公开招标的项目外,不妨查一查可能存在的“招标腐败”之处,更需要警惕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因为“公关费”若从工程成本中支付,势必有人会为降低成本而使用假冒伪劣的建材产品,这自然要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因而,有关部门不但要调查是否存在“招标腐败”,还要调查工程质量是否达标,更要惩治腐败行为,完善招投标的管理体系,维护法律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