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布了工程建设领域“十公开”意见,要求将工程决策情况、运作过程、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阳光操作,打造廉洁工程。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透明度,避免发生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济南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阳光操作打造廉洁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具有工程建设审批、监督和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到“十公开”。“十公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工程立项。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项目审批流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评审批和验收的程序,规划环评情况,各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驻济环评单位情况,违法建设项目案件查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土地审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情况,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情况,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情况,调整土地用途情况,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收缴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规划管理。包括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调整规划和容积率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房屋拆迁。包括拆迁冻结办理及拆迁许可审批情况,拆迁政策、拆迁程序、补偿价格及拆迁人、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安置房户型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等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招标投标。包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情况,进场交易情况,招标公告发布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专家准入、考核、处理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信用记录公告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情况,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情况,采购公告发布情况,评标、定标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信用记录公告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施工实施与项目管理。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情况,劳务工资保证金收缴、返还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储、支付及返还情况,工程量变更情况,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减免缓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质量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通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公开资金管理使用。包括项目资金预算、决算情况,资金拨付、管理等情况,审计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济南市将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监督,特别是在工程招标投标等重要环节,允许业主单位、投标单位等相关利害人和各界群众、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凡无固定信息公开场所、现场监督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停止交易活动,并责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