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腐败案为何接二连三
摘要: 机场腐败案近几年时有发生,2006年8月的杭州萧山机场建设项目腐败案,总案值超过200万元。而近来其势更猛,腐败案接二连三:原民航华北局局长黄登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免职并双规;包括原南航总工程师张和平在内的 ...
机场腐败案近几年时有发生,2006年8月的杭州萧山机场建设项目腐败案,总案值超过200万元。而近来其势更猛,腐败案接二连三:原民航华北局局长黄登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免职并双规;包括原南航总工程师张和平在内的7名南航高管最近被湖南检察院带走;首都机场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被法院认定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死刑;民航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宇仁录也有违纪和涉嫌犯罪行为;首都机场原常务副总经理黄刚,因涉嫌在安保设备采购中违规操作,被双规;近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志忠因涉嫌受贿被刑拘;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安因涉嫌机场扩建工程的违纪问题,在本月初被大连市纪委调查…… 民航贪腐案件频频爆发,引人深思。项目管理方面的漏洞,招投标的不规范等提供了腐败的温床,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让上述当权者们铤而走险,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制度是人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腐败了,制度也就无效了,这些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们拿着国家的钱,做着国家的项目,却通过招投标、材料采购等多种渠道贪污腐败、损公肥私。其根本弊端在于这些当权者们相互勾结,公司治理机制失效,导致缺少权利制衡和监督,他们就有机可乘,他们为了私利就会肆无忌惮地贪污腐败,中国的《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制度也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权利掌握在同一批人手中,无法实现真正的监督,没有明晰的法规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监管,没有严格的办事程序。同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和上诉机制,结果,很多规则形同虚设。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 首先,要对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增加操作性强的细则,尽量做到没有空子可钻,如2010年5月7日,中央纪委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并谋取私利的行为细化为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九个方面和三十九种具体行为表现形式。 其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让员工都能够了解项目的详细进展情况,使个别当权者不敢再明目张胆地进行违规招投标、高价中标、权钱交易等行为。 最后,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通过舆论监督,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让机场领域工程在阳光下开展,就可以对机场腐败案频发的现象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