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将联合检查在建电力工程
摘要: 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对在建电力工程进行集中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的重 ...
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对在建电力工程进行集中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电力工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情况。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自2008年之后立项、在建、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工程,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装机总容量在4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工程,电压等级在33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等。 6月~7月是检查阶段,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奔赴地方抽查重点电力工程。 8月~9月是整改阶段,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有关各方须认真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解决情况及时上报电力工程属地的电力监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