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与水利局打架为哪般?
摘要: 近日采访张家港市码头工程,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对于沿长江干堤的土地究竟由谁来审批,成为当地国土资源局与水利局争议的焦点。 如果大堤外的土地由国土资源局批复的话,那么,河道内填满产生的土地 ...
近日采访张家港市码头工程,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对于沿长江干堤的土地究竟由谁来审批,成为当地国土资源局与水利局争议的焦点。 如果大堤外的土地由国土资源局批复的话,那么,河道内填满产生的“土地”,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根据《土地法》,所有土地均属于国有,应该有土地部门批准使用,但是,根据《水法》,河道内由水利部门管理,所以,河道内的滩涂、沙丘等,国土局没有办法登记和批复使用。 对于在河道内建设的建筑物是否应该提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也就成为争议焦点。 与此雷同的是,河道内的规划是否也要由规划部门管理呢? 中国政府的部门设定有交叉,法律有互相矛盾的地方,这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