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串通招投标的“样本”
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四川省雅安市永定桥水库首部枢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从业主代表到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竞标企业的代表,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在表演一场“串通招投标”的把戏,让严肃的公平竞争制度变成了荒唐可笑的闹剧,差一点给国家造成约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当地有关部门虽然及时侦破了这起水利工程串标案,但该案反映的建设腐败现象令人瞠目,让人警醒。 泄露招标秘密,出卖国家利益 永定桥水库是雅安市汉源县瀑布沟电站移民重点工程,作为国家4万亿元拉动内需投资中的首批项目,总投资超过8亿元,其中首部枢纽工程的概算近3亿元人民币。 作为招标工程业主代表,汉源县副县长、永定桥水库管理局局长兰绍伟本该严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但他却将这次招投标看做了千载难逢的致富良机,先后从招标代理中介和投标企业收受贿赂58万多元。 打着“谁中吃谁”的如意算盘,兰绍伟与所有想来投标的企业展开了“车轮式”的密谈。为了获得兰绍伟的“关照”,参与投标的企业纷纷许诺“事成重谢”,价码从中标总价的1%涨到3%,兰绍伟的暴富梦也一度膨胀到800万元。 对于许诺给自己好处的企业,兰绍伟将工程招标报名情况、投标企业业绩要求、中标方式等秘密信息一一泄露,甚至安排下属将主体工程项目初设方案的详细资料交给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一旦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经过批准不得擅自修改。但兰绍伟对与自己有利益勾结的企业“有求必应”,私自篡改已上报备案的招标文件,降低业绩门槛帮助企业入围。 为了方便投标企业进行非法操作,兰绍伟又将主观操作空间较小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改为“综合打分”评标办法,甚至与招标代理中介一起为投标企业出谋划策。 中介并不中立,串通各方谋私 现行招投标实行代理制,其制度设计初衷是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代理实施招标具体事项,防止招投标受到人为干扰。但在永定桥水库招投标中,没有资质的中介可以违规借来资质,有资质的中介原来是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合伙入股的企业。 现已查明,招标代理中介之一的四川国信工程项目事务所,原本是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皮包公司”,但凭借其“关系广泛”,帮助另一家中介四川大和公司获得了水库招标代理权。 大和随后与国信签署违规的“技术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代理水库招标,约定收入三七开。国信负责人采取行贿的方式,先后向兰绍伟送上18万元“好处费”,“皮包公司”就这样成了数亿元工程的招标代理。 而具备资质的四川大和公司不仅违规转借资质,公司本身就是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合伙入股的企业,甚至公司董事长就是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就是单位工作人员。 两家中介在业主代表、评标专家、投标企业中进行“大串联”,不仅泄露招投标相关信息,还帮助企业串通投标。于是参与投标企业纷纷承诺,只要中介帮助自己中标,要么按照中标价的2%到3%的比例返还现金,要么直接分包部分工程给中介。 汉源县专案组人员介绍说,中介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关系密切,即使遇到问题,也很容易受到保护。近年来四川省内对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仅有一家,结果是罚款20万元了事,取消资质的迄今还没听说有一家。我国刑法设有串通投标罪,但刑期最高仅有3年,威慑力似乎显得不足。 一位中介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说:“1000万元的工程代理费就几万元,而帮助一个企业中标,企业可送我上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