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滥建 商品市场建设亟待治理
摘要: 最近几年,许多城市城郊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私搭滥建现象严重。虽然《城乡规划法》在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权,为解决违法建设提供了新方法,但地方政府的管理 ...
最近几年,许多城市城郊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私搭滥建现象严重。虽然《城乡规划法》在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权,为解决违法建设提供了新方法,但地方政府的管理依然备受质疑,许多商品市场建设的合法性一般人难以辨别,大家不禁要问:商品市场私搭滥建谁来管,怎么管? 6月18日,在广州越秀区政府就“亿民农贸市场”非法建设情况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就对“亿民农贸市场”的选址及建设均属违规进行了定性。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一些商品批发市场正在建设中,有的甚至就在一些国有企业的厂区中,例如,兴华建材城二期就刚刚建成,从一期到二期,商户云集,市场繁荣,但是,该市场是当地自来水公司的厂区,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市场建设的合法性备受当地群众质疑。 为什么违规商品市场建设成风,甚至敢冒随时被拆除的危险而根本的原因是:低风险,低投入,建设周期短,高回报。 违法建设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在交通方便、建材充足的条件下,往往几天就可以建成,而且建房者大多利用双休、节假日,令职能部门防不胜防。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城郊结合部的商品市场供不应求,房子未建好,就有人上门来租房。 对违法建设拆迁不合理的补偿,导致征地拆迁到那里,乱搭乱占到那里,甚至出现了搭建违法建设的投资人,因为“种房”的效益很高。 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和原城市规划法没有授权政府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权,而进入司法强制的程序复杂、成本高、效率低下,导致强拆一栋违法建筑很艰难。 行政执法部门有少数人责任心不强,对违法建设不及时制止和查处,存在不敢做恶人,不敢得罪人的顾虑,甚至不排除官商勾结,国有企业领导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 一个商品市场的建设,投入几十万或上百万资金,几个月建成后出租,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收回成本,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高额回报。 这种没有规划、没有立项、没有验收的“黑工程、黑市场”,所造成的恶果是:环境卫生乱,社会治安乱,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一旦发生事故,因为人员密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此外,还浪费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严重影响土地审批制度的实施,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降低了城市品位和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增加安全隐患,增加土地开发成本,制约了城市发展,腐蚀了基层政权。 鉴于此,我们应该建立各执法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建立动态巡查的预防机制,努力将违法建筑制止在萌芽状态,推行市、区、乡三级执法巡查网络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规划)中心所的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先锋”作用,对违法用地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停工,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责令拆除,逾期不拆者,及时组织行政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露头就打,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没有新增的违法建设出现。建立巡查责任追究制等。对土地违法行为,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阻止违建获征地补偿,有专家就曾建议,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采取先拆违,再拆迁的办法。对自愿拆除的违法建设按低于其造价进行补偿,保证违法建设者无利可图,对不自愿拆除的违法建设,实行无偿强拆。拆违费用纳入征地成本,这样既可节约征地成本,又起警示教育作用。 |